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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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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A/H):000063/00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607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2026年2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润国创(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国创引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润投资创业(天津)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门市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科创资本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市新质生产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签署《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在上述合伙协议签署的前提条件下,同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
  3、同意授权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就开展、调整、终止、退出本次投资依法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配合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认购粤港澳基金份额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证券代码(A/H):000063/00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608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粤港澳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基本情况
  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兴通讯”或“本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亿元人民币(本公告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认购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粤港澳基金”或“基金”)份额,并签署《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简称“合伙协议”)。
  2、本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3、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认购粤港澳基金,也未在粤港澳基金中任职。
  二、粤港澳基金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25年12月22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基金9米商业平台29-19
  4、注册资本:4,505,000万元
  5、执行事务合伙人:深润国创(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赵洪涛)
  6、合伙人信息:
  单位:亿元
  ■
  7、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三、粤港澳基金的合伙人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基金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润国创(深圳)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润国创”),深润国创是由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深创投”)全资子公司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创投红土基金”)和华润投资创业(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华润投资天津”)组建的合资公司,其中,深创投红土基金持股90%,华润投资天津持股10%。
  深创投旗下具有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的专业基金管理人承担管理职责,在合伙协议签署之日,基金管理人为深创投全资下属公司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福田红土”),后续为进一步保障对粤港澳基金的管理专注和资源投入,深创投将新设全资下属公司作为粤港澳基金的专职管理机构,并进行管理人变更。
  1、深润国创
  (1)公司名称:深润国创(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5年12月20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4)注册资本:5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赵洪涛
  (6)股权结构:
  ■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2、深创投
  (1)公司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9年8月25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4)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左丁
  (6)股权结构:
  ■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3、福田红土
  (1)公司名称: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3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萍
  (6)股权结构:深创投通过深创投红土基金持股100%
  (7)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8)备案情况:福田红土已于2017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登记编码为P1062817。
  (二)其他合作方情况
  1、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国家引导基金”)
  (1)公司名称: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5年7月21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楼C座719室
  (4)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霍福鹏
  (6)股权结构:中国财政部持股100%
  (7)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咨询。
  2、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东引导基金”)
  (1)公司名称: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25年12月18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5号珠江城13楼
  (4)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沈国飞
  (6)股权结构:广东省财政厅持股100%
  (7)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3、深圳市国创引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深国创”)
  (1)公司名称:深圳市国创引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25年12月15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基金9米商业平台29-2
  (4)注册资本:1,890,100万元
  (5)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国创引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蔡赟东)
  (6)合伙人信息:
  ■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4、华润投资创业(天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华润投资创业(天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9月7日
  (3)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融汇商务园一区13-2-122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福政
  (6)股权结构:华润创新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股100%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5、深圳市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红土创投”)
  (1)公司名称:深圳市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8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萍
  (6)股权结构:深创投持股100%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6、江门市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江门投资”)
  (1)公司名称:江门市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5月26日
  (3)注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会路5号9层
  (4)注册资本:154,239.86万元
  (5)法定代表人:梁军华
  (6)股权结构:
  ■
  (7)经营范围:发起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和资产管理;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7、东莞市科创资本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东莞科创”)
  (1)公司名称:东莞市科创资本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9月29日
  (3)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5号1栋905室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王庆东
  (6)股权结构:东莞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融资资本运作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与期货)、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投资。
  8、珠海市新质生产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珠海新质投资”)
  (1)公司名称:珠海市新质生产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24年11月15日
  (3)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会兴街115号珠海国际金融大厦北塔1519单元
  (4)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5)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科创海盛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褚俊虹)
  (6)合伙人信息:
  ■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9、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工银投资”)
  (1)公司名称: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9月26日
  (3)注册地址:南京市浦滨路211号江北新区扬子科创中心一期B幢19-20层
  (4)注册资本:2,7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冯军伏
  (6)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经营范围: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发行金融债券;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对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与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10、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建信投资”)
  (1)公司名称: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7月26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楼16层1601-01单元
  (4)注册资本:2,7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明合
  (6)股权结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经营范围:非银行金融业务。
  11、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顺络电子”)
  (1)公司名称: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9月8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苑工业区顺络观澜工业园
  (4)注册资本:80,631.8354万元
  (5)法定代表人:袁金钰
  (6)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
  ■
  (7)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提供技术方案设计和技术转让、咨询服务,销售自产产品。
  经合理查询,深润国创、深创投、福田红土与深圳红土创投具有一致行动关系,与国家引导基金、广东引导基金、深国创、华润投资天津、江门投资、东莞科创、珠海新质投资、工银投资、建信投资、顺络电子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上述合作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持有深创投0.2334%股权,深润国创、深创投、福田红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上述合作方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规模、出资方式及出资进度:基金规模为504.5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全体合伙人根据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出资缴付通知分三期缴付出资,其中首期出资缴付比例不低于认缴出资额的40%,后续出资分两期等额缴付。
  2、基金组织形式:粤港澳基金采取有限合伙企业形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
  3、基金存续期:粤港澳基金存续期不超过20年。
  4、基金投资领域: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科技、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与新能源、电子硬件、前沿材料等国家政策支持的领域。
  5、基金管理及投资决策模式:
  合伙人会议为基金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组成,由合伙人按认缴出资额比例行使表决权。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会议须由普通合伙人及代表全体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共同出席方为有效。
  粤港澳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简称“投委会”),负责决策股权投资项目、基金投资项目及其重大投后事项、退出等事项。投委会应由5名委员参与并表决,其中,基金管理人委派4名,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1名,任一投资决策事项均应当由4名及以上参与表决的投委会委员同意方可通过。本公司对粤港澳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6、基金收益分配:
  粤港澳基金按照“先回本、后分红”原则进行分配:先向全体合伙人分配本金,直至全体合伙人获得等同于其实缴出资额的分配额;再按照门槛收益率向全体合伙人分配门槛收益;如有剩余,向普通合伙人分配20%超额收益,剩余80%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7、基金退出机制:
  粤港澳基金的基金投资项目采用到期解散清算、份额转让等方式退出;股权投资项目通过企业上市、股权转让、解散清算等方式退出。
  粤港澳基金解散或清算前,原则上有限合伙人不得退伙或提前收回实缴出资额,也不得转让基金份额。
  8、合伙协议生效:合伙协议于各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合伙协议签订日期:2026年2月6日
  四、粤港澳基金投资事项可能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况及其他情况说明
  粤港澳基金自身的业务以基金投资和股权投资为主,现阶段并不涉及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若将来有变化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程序。
  本次投资前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对本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中兴通讯出资认购粤港澳基金,一方面为公司核心业务的战略执行提供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参与优质产业投资标的的布局,获取投资回报。中兴通讯不控制粤港澳基金,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
  因市场环境变化、政策环境变化、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的变化、利率波动的变化等一系列因素,粤港澳基金存在未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督促基金管理人制定完善的投资流程与严格的风险管控流程,从而降低本次投资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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