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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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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02月0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6年02月0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王波先生、叶建木先生、胡正喜先生、由春燕女士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架构,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人数等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核查后,提名陈新民先生、LIAO RAN先生、刘杰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陈新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选举LIAORAN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选举刘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核查后,提名王波先生、叶建木先生、胡正喜先生共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王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2选举叶建木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3选举胡正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建立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03月05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0)。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2月07日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指导思想,结合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筑牢发展根基 公司是一家集药物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科技型医药企业,主营业务为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专注于心脑血管系统类、抗感染类、消化系统类、解热镇痛类、麻醉类等治疗领域的特色产品生产二十余年,现已形成从中间体、原料药到制剂纵向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公司持续优化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在客户的产品研发和商业化生产各阶段工作中,积极为客户提供指标独特、质量优良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展望未来,我们将持续专注健康领域,践行“呵护人类健康,提升生命质量”的使命,坚守“正直诚信、求真务实、拼搏进取、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秉承“规范、专业、发展”的经营理念,全体员工凝心聚力,迎难而上,筑牢发展根基,致力于成为具有特色的国际知名企业。 二、坚持创新,提升竞争实力 公司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创新发展,组建了一支由化学合成、药物制剂研发、临床试验研究等学术带头人引领的博士、硕士等高层次科研团队,并通过多年投入,建成了拥有业界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的现代化研发中心;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研发中心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缓控释微丸胶囊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承担了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国家火炬计划、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等科研课题。同时,公司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国内一流院校、国内外顶尖的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立足公司发展战略,聚焦行业前沿技术,开展多元化的研发合作模式,为加速新产品开发,满足客户研发、质量需求,发挥产业链优势,推动公司研发水平的提升提供了强大的助力和技术保障。 截至2025年末,公司共拥有61个制剂(含制剂中间体)药品注册批件、34个原料药产品,其中有4个国家重点新产品,累计拥有专利授权232项(其中发明专利104项,实用新型专利106项,外观设计专利22项),注册商标389项。 三、优化治理,坚持规范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重要治理制度,建立健全“权责分明、科学高效、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治理架构,提升公司运作规范化水平,有序推进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的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以及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公司将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也定期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人员等参加法规培训,增强合规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全面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致力于以高标准的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权益,通过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范制度,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搭建透明化信息披露机制。秉承“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始终以审慎态度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合规前提下积极推进主动性、自愿性信息披露,通过制定《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披露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为投资者进行价值判断与投资决策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通过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形成系统化沟通机制。公司构建了涵盖热线电话、互动易平台、年度业绩说明会及路演的多元沟通体系,比如,主动对接券商平台和资源,组织多场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与投资者保持深入、畅通的交流,持续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与认同。 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信息传播的效率和透明度,在合规的前提下拓宽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以更好的信息披露服务投资者决策。同时,不断优化投资者交流形式,增强投资者的交流体验,助力公司价值的有效传递。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以“质量回报双提升”方案作为重要发展契机,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基调,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践行社会责任,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品牌价值,从而更好地回报投资者,为增强市场信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本次“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不构成业绩承诺,未来可能受国内外市场环境、政策法规等因素变化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2月07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02月0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3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新民先生、LIAORAN先生、刘杰先生共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王波先生、叶建木先生、胡正喜先生共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叶建木先生、王波先生、胡正喜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其中,王波先生为法律专业人士,叶建木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胡正喜先生为天然药物化学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如经股东会表决当选,将与职工代表大会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2月07日 附件: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新民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医科大学药学本科学历、中山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珠海市科技进步特等奖、珠海市自主创新促进奖、珠海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等荣誉。曾任珠海丽珠制药厂销售大区经理、珠海市民彤医药研究所所长、珠海经济特区民彤制药厂总经理、珠海润都民彤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新民先生持有公司100,865,9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1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控股股东、其他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LIAORAN先生,1995年出生,加拿大籍,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材料工程本科学历。曾任职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现任广东智媒云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盛世润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职务。2023年03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LIAORAN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希先生的女婿;除此之外,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刘杰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质量保证部经理、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质量受权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受权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0,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波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荣获2005-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称号。历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政协广州市委员会法制工作顾问,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等。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广东省安徽商会监事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广东省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会长、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高级合伙人。2023年3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叶建木先生,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上市公司济川药业(600566)独立董事。2003年7月于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任教至今。目前担任上市公司保隆科技(603197.SH)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港股国华(00370.HK)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建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胡正喜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学院教授及中药与天然药物学系主任,主要致力于天然药物化学及基于活性天然产物的创新药物研究工作。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华中“卓越学者”特聘教授、“武汉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等,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负责人,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特别资助项目等。近年来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AngewandteChemieInternational Edition、Theranostics、Natural Product Reports、ChineseChemical Letters、Organic Letters 等天然药化专业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SCI论文90余篇。2025年5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正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希先生于2026年01月08日-2026年02月0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4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 2、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4,907,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0%;本次变动后,李希先生和陈新民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4,166,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98%。本次权益变动后导致李希先生和陈新民先生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都股份”)于2025年12月15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希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01月08日至2026年04月0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46,79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48,932股(占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97,865股(占总股本比例2%)。 2026年02月05日,公司收到股东李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李希先生于2026年01月08日-2026年02月0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4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李希先生和陈新民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由194,907,604股减少至194,166,204股,持股比例由58.20%下降至57.98%,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导致李希先生和陈新民先生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1%整数倍。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所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2月07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2月0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架构,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人数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二、其他说明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2月07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03月05日(星期四) 2、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0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2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02月2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6年02月0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提案2、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根据相关规定,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的,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03月03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9040,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756-7630035。 (5)本次股东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03月03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苏军、叶洁云 电话:0756-7630378 传真:0756-7630035 邮箱:rd@rdpharma.cn 公司办公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 邮政编码:519040 6、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2月0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3”,投票简称为“润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3月0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3月0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委托人)现持有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都股份”)股份股,占润都股份股本总额的%。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03月0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以下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表决议案附后。 委托人签名(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并加盖法人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月日 本人/本单位对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03月0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提案的表决如下: ■ 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多选为无效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划“√”的,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划“√”的候选人。 3、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结束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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