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决议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红柳道2号289数字半岛4层A区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叶宇翔先生。 6、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1月22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8、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共379人,代表股份724,056,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485%,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378人,代表股份88,777,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34%,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635,328,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895%,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75人,代表股份88,727,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89%,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 2、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 2.02发行及上市时间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 2.03发行方式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 2.04发行规模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 2.05定价方式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 2.06发售原则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 2.07上市地点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 2.08承销方式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 3、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 4、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 5、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 6、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 7、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 8、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该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8.01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 8.02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 8.03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9.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9.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草案)〉》。 ■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9.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角色的议案》。 ■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有海先生、陈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5.01选举陈有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5.02选举陈丛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上述独立董事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注: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宁温骄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