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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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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6-002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月3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2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国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谭青女士、李明发先生、张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6-003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截至2025年9月3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69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5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38.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7.9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265.3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2,053.5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7,211.8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30Z013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2,445.28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的4个项目分别为: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高性能锻件生产线(50MN)产能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差异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的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5,622.89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20.94万元,公司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843.84万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230Z2082号”鉴证报告;同时,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经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经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经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4,8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4,8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3,000.00万元。截至2025年7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及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安排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6月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高性能锻件生产线(50MN)产能扩建项目已结项,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1,883.99万元(含应付未付尾款542.8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7月予以注销。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024.47万元(含应付未付尾款2,510.8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9月予以注销。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本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416.86万元(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金额7,300.00万元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16.8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1.04%,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主要系项目尚未建设完毕以及剩余超募资金转入投资建设在建项目。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募集资金将逐步投入使用。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23,743.63万元,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48%,未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2024年6月13日)起可以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23,743.63万元,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48%,未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可以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23,743.63万元,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48%,未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使用本次审议通过的超募资金额度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800.00万元。
  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未使用的超募资金2,743.63万元及2025年4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5月16日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2,200.00万元超募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及利息、现金管理收益一并全部用于在建项目“汽车轻量化锻件精密加工项目”。同时,公司将“汽车轻量化锻件精密加工项目”名称变更为“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项目”,将该项目的原计划总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变更为35,733.87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8,800.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也无承诺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实际效益。
  “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和“高性能锻件生产线(50MN)产能扩建项目”产生的效益详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695.57万元与该项目实际转出金额2,176.95万元差异原因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2:高性能锻件生产线(50MN)产能扩建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785.46万元与该项目实际转出金额1,823.34万元差异原因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3: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4,000.29万元原因系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和高性能锻件生产线(50MN)产能扩建项目结项转出结余资金、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4: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未使用超募资金2,743.63万元及2025年4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5月16日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2,200.00万元超募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及利息、现金管理收益。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承诺效益为第一年净利润4,472.82万元,第二年净利润为8,661.41万元,第三年净利润为8,629.79万元,该项目于2025年3月结项,故上表中列示的承诺效益为结项至2025年9月所属期间简单计算的承诺效益。
  注2: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于2025年3月结项,故2025年1-9月实现的效益为2025年4-9月(结项后)产生的实际效益。
  注3:高性能锻件生产线(50MN)产能扩建项目承诺效益为第一年净利润1,019.56万元,第二年净利润为1,995.45万元,第三年净利润为3,290.67万元,第四年净利润为3,284.38万元,第五年进入稳定期。该项目于2024年3月结项,故上表中列示的承诺效益为结项至2025年9月所属期间简单计算的承诺效益。
  注4:高性能锻件生产线(50MN)产能扩建项目于2024年3月结项,故2024年度实现的效益为2024年4-12月(结项后)产生的实际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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