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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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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14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年1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提请增加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5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杨一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0,858,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03,158,541股的15.4132%。其中,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5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812,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03,158,541股的1.1367%。具体如下: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6,046,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03,158,541股的14.276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812,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03,158,541股的1.1366%。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肖志强律师、陶丽霞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和《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中已列明的所有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029,9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94%;反对1,745,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1%;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983,4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523%;反对1,745,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47%;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532,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4%;反对1,126,2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7%;弃权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485,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425%;反对1,126,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32%;弃权2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43%。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560,3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35%;反对1,168,3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7%;弃权13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513,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31%;反对1,168,3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79%;弃权1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9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531,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0%;反对1,192,1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5%;弃权135,5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484,7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364%;反对1,192,1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84%;弃权135,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52%。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肖志强律师、陶丽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0525证券简称:红太阳公告编号:2026-015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6年2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回购价格为4.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303,158,541元减少至1,303,108,541元,总股本相应由1,303,158,541股减少至1,303,108,541股。
  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6年2月6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证券部
  3、联系人:王露女士
  4、联系电话:025-57883588
  5、邮箱:redsunir@163.com
  6、邮政编码:211300
  7、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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