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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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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四川中自未来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未来”)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自科技”)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海安市海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海合”)、汨罗中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汨罗中自”)、迁西金乌未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迁西金乌”)、石家庄赤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赤乌”)、泰州中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中自”)、中牟县锦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牟锦阳”)、山西惠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惠银”)、眉山金乌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金乌”)系中自科技全资子公司中自未来的全资子公司,故中自未来、海安海合、汨罗中自、迁西金乌、石家庄赤乌、泰州中自、中牟锦阳、山西惠银、眉山金乌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中自未来、海安海合、汨罗中自、迁西金乌、石家庄赤乌、泰州中自、中牟锦阳、山西惠银、眉山金乌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履约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中自未来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142.1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为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近日全资子公司中自未来、海安海合、汨罗中自、迁西金乌、石家庄赤乌、泰州中自、中牟锦阳、山西惠银、眉山金乌与远东租赁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融资总金额为5,437.66万元,租赁期限为3年。公司与远东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中自未来、海安海合、汨罗中自、迁西金乌、石家庄赤乌、泰州中自、中牟锦阳、山西惠银、眉山金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或条款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合计不超过25亿元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其中,公司为中自未来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亿元。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海安市海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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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汨罗中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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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迁西金乌未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石家庄赤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四川中自未来能源有限公司
  ■
  6、泰州中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中牟县锦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8、山西惠银科技有限公司
  ■
  9、眉山金乌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海安市海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被担保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汨罗中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被担保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3、迁西金乌未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被担保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石家庄赤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被担保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5、四川中自未来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来自于被担保人中自未来合并报表,被担保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6、泰州中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被担保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7、中牟县锦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万元
  ■
  注:被担保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8、山西惠银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被担保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9、眉山金乌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被担保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1、海安市海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债权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海安市海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租赁本金为539.69万元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债权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2、汨罗中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汨罗中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租赁本金为441.11万元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债权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3、迁西金乌未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迁西金乌未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租赁本金为208.28万元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债权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4、石家庄赤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石家庄赤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租赁本金为435.00万元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债权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5、四川中自未来能源有限公司
  债权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四川中自未来能源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租赁本金为670.53万元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债权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6、泰州中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泰州中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租赁本金为258.00万元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债权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7、中牟县锦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中牟县锦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租赁本金为337.26万元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债权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8、山西惠银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山西惠银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租赁本金为310.83万元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债权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9、眉山金乌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债权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眉山金乌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租赁本金为2,236.97万元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债权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自未来、海安海合、汨罗中自、迁西金乌、石家庄赤乌、泰州中自、中牟锦阳、山西惠银、眉山金乌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额度是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同意的范围内进行的,中自未来、海安海合、汨罗中自、迁西金乌、石家庄赤乌、泰州中自、中牟锦阳、山西惠银、眉山金乌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6,142.1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5.2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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