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中心(江苏省江阴市滨江扬子江路6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华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关于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还本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担保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承销方式及上市流通/挂牌转让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都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玉恒、邰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