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深圳国安基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鹭钨业”)于2025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公司股东深圳国安基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国安伟大航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安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9%)。 公司近日收到国安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2月4日,国安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国安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0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4890%。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 注:国安基金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 2、股东减持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股东国安基金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国安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三、备查文件 国安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