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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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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经典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经典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经典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经典回报混合,基金代码:024911,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经典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募集规模上限及规模管控方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2026年2月9日为本基金最后认购日,自2026年2月10日起本基金将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本次除募集期变更外,本基金其他募集事项不变。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3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如本基金发生末日比例确认,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比例确认结果。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确认为无效,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不含募集期间利息)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二月六日
  华夏新材料龙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2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2月6日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办理,投资者仍可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自2023年2月14日起生效。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年度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根据本基金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金有可能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6年2月5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新材料龙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若2026年2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2月24日,自2026年2月25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不再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在最后运作日15:00后提交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申请将被确认失败,敬请投资者关注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后续如有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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