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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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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6-021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6】0372号,以下简称“监管函”),现将《监管函》内容公告如下: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营业收入高于3亿元且净利润亏损,预计净资产为正。年审会计师出具业绩预告专项说明显示,年审会计师尚不能确定公司业绩预告中2025年末净资产为正,公司存在因净资产为负而退市的重大风险。同时,年审会计师表示,公司2024年度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尚未消除,可能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发表非标审计意见。鉴于公司2025年财务数据及相关事项对公司股票是否触及终止上市情形的判断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关于资产减值可能导致净资产为负的重大退市风险 1、关于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风险。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应收账款11.20亿元、合同资产21.75亿元、其他应收款3.55亿元,不排除因部分客户还款能力较弱,相关往来款项信用风险加大,从而计提大额减值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请公司:(1)全面梳理并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其他应收款主要欠款方名称、形成时间及交易背景、账面余额、减值计提及转回情况、信用情况、是否涉诉、是否逾期以及逾期主要原因;(2)结合目前欠款方资信状况、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说明往来款项预计收回时间以及坏账计提是否充分;(3)请公司审慎评估资产减值对公司归母净资产等财务数据的影响,不得出现少记减值、虚增资产规避退市情形,并充分提示资产减 值导致净资产为负的重大退市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并补充说明截至目前,就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其他应收款的真实性、准确性、款项可回收性及减值的充分性履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函证及走访比例、回函情况等,是否存在无法获取客户回函、回函存在重大差异、走访程序受限等情况,及所采取的替代措施。 2、关于对外投资减值。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4.27亿元、其他权益工具账面价值为1.29亿元。其中,公司对青海中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3.61亿元,未计提减值,对新疆金阳光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铁路)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0.61亿元,已计提减值0.22亿元,对青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河南禹毫铁路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余额分别为0.33亿元和0.90亿元,未计提减值。公开信息显示,公司上述对外投资持有股权均已被司法冻结。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净资产、收入、净利润情况;(2)结合被投资企业股权公允价值及评估情况、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说明资产减值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债权申报情况及非标意见消除的重大不确定性 公告显示,公司收到西宁中院决定书,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债权申报期限至2026年1月25日为止。预重整债权申报的范围为母公司及13家子公司,关注到,主要子公司贵州金九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陕西隆地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等均未纳入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相关子公司业务规模较大,涉及债务较多,因相关公司未被纳入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债权申报的准确性、完整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难以通过本次债权申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 请公司:(1)列表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债权申报相关情况,包括主要债权人、债权金额、债务形成时间及背景,是否涉诉、是否已入账、入账期间及金额是否真实、准确;(2)补充披露未纳入债权申报范围主要子公司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净资产、收入、净利润情况;(3)相关子公司是否存在涉及非标审计意见相关情况。 请管理人补充披露对已申报债权的审查情况。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债权申报情况,核实并说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应入账未入账债务、入账期间不准确的相关情况,如是,请说明债务规模及比 例情况,是否可能导致净资产为负。 三、关于非标意见涉及的收入确认及成本计量的准确性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显示公司工程款结算与账面存在差异,供应商及工程管理与控制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存在缺陷,年审会计师无法就工程项目成本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年审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显示,截至目前,公司非标审计意见尚未消除。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为9.5亿元至13.50亿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2025年度确认收入的项目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获取方式、是否关联方、合同金额、施工周期、期初及本期完工进度,并结合施工进度不及预期等情况,说明收入确认准确性;(2)结合2025年度新增投入及累计投入资金、各项成本归集、项目竣工结算、资金回款等情况,说明完工进度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并说明完工进度合理性及工程结算是否存在差异,各项目成本费用的准确性、完整性。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补充说明在审计过程中收入确认、成本费用完整性及准确性采取的审计程序,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的情况。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在10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充分核实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准确性,并密切关注年审会计师的审计进展,如发现业绩预告披露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存在不准确的情形,应及时予以更正。 公司将根据《监管函》要求,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6-022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2月5日期间累计涨幅达125.28%,期间公司股价呈现连续涨停与连续跌停交替的剧烈波动走势,交易风险高度累积。公司多次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存在的相关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6日至9日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20.74%;2026年1月12日至1月29日期间7个交易日跌停,累计跌幅达24.96%;2026年1月30日至2月5日期间3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18.59%。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股价剧烈交替波动已积累较高交易风险,投资者盲目参与可能面临重大损失。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存在的相关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存在净资产为负的重大退市风险。 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根据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资料,年审会计师尚不能确定公司业绩预告中2025年末净资产为正,公司存在因净资产为负而退市的重大风险。 三、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消除工作尚未完成,若非标准审计意见无法消除,年审会计师将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具体审计意见最终以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四、业绩预告数据尚未审计确认,公司存在净资产为负触发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 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基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目前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存在审计后净资产为负的风险。若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公司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将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相关条款,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2024年度审计为无法表示意见,2025年度若继续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相关条款,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六、2024年度内控审计为否定意见,2025年度若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将面临规范类退市风险。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需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准。若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规范类强制退市相关条款,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七、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为部分债权申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未被纳入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债权申报准确性、完整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难以通过本次债权申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 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涉及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债权申报及调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如贵州金九金、隆地电力等均未被纳入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及债权调查范围。考虑到相关子公司业务规模较大,涉及债务较多,因相关公司未被纳入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公司可能难以通过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消除2024年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八、公司不排除存在因资产减值、预重整债权申报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仅为2.80亿元。但公司应收账款11.20亿元,合同资产21.75亿元,其他应收款3.55亿元,不排除因部分客户还款能力较弱,相关往来款项信用风险加大,从而计提大额减值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在预重整债权申报的过程中,不排除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此外,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仅涉及部分子公司,不排除年审阶段发现其他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九、债权人在正平股份预重整期间不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程序中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正平股份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 十、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后能否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也尚未收到西宁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仍可能难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十一、2025年三季报工作函所涉非标意见等重大事项尚无法核实,可能导致年审会计师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 根据公司对上交所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报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内容,截至目前,年审会计师尚无法就外部借款利息、工程项目成本费用计量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如截至2025年度财务报告日,年审会计师仍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可能导致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十二、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 截至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十三、公司矿产资源开采能力不足。 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公司开采能力不足,矿产资源开发未来需大规模投入建设和运营,但公司目前无充足资金、人员及设备等用于后续开采,矿产资源后续开采进展、能否产生收益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2,376,698.55元,其中因农民工专户保证金、诉讼冻结等受限的货币资金30,284,838.37元,资产负债率为92.49%。受制于资金投入、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及外部环境、人员缺乏等多重因素影响,矿产资源后续开发进展、能否产生收益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四、采矿权被冻结的风险。 全资子公司生光矿业与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探局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已进入诉讼程序,在诉讼审理过程中,青海地勘局为保障其债权实现,可能依法向法院申请对案涉采矿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法院依法作出相应保全裁定,案涉采矿权存在被采取冻结等权利限制措施的可能性。若后续相关法律程序依法推进,不排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案涉采矿权的相关财产性权利被依法处置的可能。 十五、公司业绩持续亏损。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2亿元,归母净利润-4.84亿元,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4.75亿元;2025年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52亿元,归母净利润-0.99亿元,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1.90亿元。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6-02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诉讼事项所处的阶段:法院已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之一。 ●涉案金额: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中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城中支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74,419,076.93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新增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终审判决结果为准。终审判决作出后,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及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处理上述诉讼事宜,持续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新增诉讼相关事项 公司与中行城中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因公司未能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中行城中支行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合计74,419,076.93元,该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如下: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中支行 被告: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被告: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海路拓工程设施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生娟 事由: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4日、2024年6月12日与中行城中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本金分别为46,000,000元、22,500,000元,合同中就该两笔贷款的利息还款期限及支付方式等条款作出明确约定。为保障上述两笔贷款按期偿还,公司子公司青海路拓工程设施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股东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生娟分别与中行城中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行城中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本次新增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 本次新增诉讼均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确定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影响结果将以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为准。待终审判决生效后,公司将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6-024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进展相关事项的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2月24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作出(2025)青01破申26号《决定书》,决定对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平股份”或“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西宁青石清算事务经纪有限公司担任临时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预重整期间各项工作。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预重整工作安排,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鉴于公司存在重大净资产为负、非标意见难以消除等重大退市风险,公司提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公司存在净资产为负的重大退市风险。年审会计师专项说明显示,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根据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资料,年审会计师尚不能确定公司业绩预告中2025年末净资产为正,公司存在因净资产为负而退市的重大风险。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仅为2.80亿元。但公司应收账款11.20亿元,合同资产21.75亿元,其他应收款3.55亿元,不排除因部分客户还款能力较弱,相关往来款项信用风险加大,从而计提大额减值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在预重整债权申报的过程中,不排除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此外,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仅涉及部分子公司,不排除年审阶段发现其他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年审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重大退市风险。年审会计师专项说明显示,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消除工作尚未完成,若非标准审计意见无法消除,年审会计师将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具体审计意见最终以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3、2024年度内控审计为否定意见,2025年度若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将面临规范类退市风险。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需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准。若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规范类强制退市相关条款,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为部分债权申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未被纳入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债权申报准确性、完整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难以通过本次债权申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涉及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债权申报及调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如贵州金九金、隆地电力等均未被纳入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及债权调查范围。考虑到相关子公司业务规模较大,涉及债务较多,因相关公司未被纳入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公司可能难以通过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消除2024年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5、债权人在正平股份预重整期间不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程序中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正平股份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后能否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也尚未收到西宁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仍可能难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6、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截至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7、公司矿产资源开采能力不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公司开采能力不足,矿产资源开发未来需大规模投入建设和运营,但公司目前无充足资金、人员及设备等用于后续开采,矿产资源后续开采进展、能否产生收益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2,376,698.55元,其中因农民工专户保证金、诉讼冻结等受限的货币资金30,284,838.37元,资产负债率为92.49%。受制于资金投入、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及外部环境、人员缺乏等多重因素影响,矿产资源后续开发进展、能否产生收益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8、采矿权被冻结的风险。全资子公司生光矿业与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探局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已进入诉讼程序,在诉讼审理过程中,青海地勘局为保障其债权实现,可能依法向法院申请对案涉采矿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法院依法作出相应保全裁定,案涉采矿权存在被采取冻结等权利限制措施的可能性。若后续相关法律程序依法推进,不排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案涉采矿权的相关财产性权利被依法处置的可能。 9、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本次招募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未按期签订投资协议等可能。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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