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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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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6-011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2月2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指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0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财务负责人组织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使用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7)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使用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五、其他情况 (1)截止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 (2)公司购买和赎回理财产品开设的资产账户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和下属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购买和赎回理财产品期间,上述账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专用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六、备查文件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产品购买/赎回资料。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6-012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长任敏、前任监事邱红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任敏、前任监事邱红刚(以下简称“减持股东”“减持主体”)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依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长任敏,持有公司股份84,375股、占公司总股本0.10%,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09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不超过自身持股的25.00%。减持计划以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为前提。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前任监事邱红刚,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9%,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9%。减持计划以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为前提。 一、本次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任敏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09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不超过自身持股的25.00%。 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期间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窗口期内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和相关规定确定。 (7)其他说明:减持计划以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为前提。 (二)邱红刚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9%。 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期间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窗口期内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和相关规定确定。 (7)其他说明:减持计划以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为前提。 三、股东相关承诺和履行情况 (一)承诺情况 1.任敏的承诺情况 减持股东任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减持股东就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如下: (1)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张侃、任敏、李刚全,监事汤荣辉,高级管理人员马大贵、张侃、任敏就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邱红刚的承诺情况 邱红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红阳系一致行动人,其关于发行前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期内,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相关承诺的情况,减持股东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减持股东其他情况说明如下: 1.除上述承诺外,减持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承诺、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与减持相关承诺。 2.减持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前任监事邱红刚,依据其作出的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由于期间内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实施后,减持股东关于减持价格承诺的相关内容将调整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15.28元/股。 4.承诺期内,减持股东前任监事邱红刚任期届满离任。 前任监事邱红刚任期满离任,离任时间2025年6月23日。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股东在减持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减持股东邱红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红阳系一致行动人,邱红阳与邱红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90%。邱红刚及任敏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长任敏、前任监事邱红刚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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