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2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优先股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6-005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优先股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6年3月非公开发行2亿股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次优先股),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优先股代码:140002。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约定,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根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本行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优先股。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答复无异议,本行拟于2026年3月9日赎回本次优先股,现将有关赎回事宜提示如下:
  一、赎回规模
  本行拟赎回全部2亿股本次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规模人民币200亿元。
  二、赎回价格
  本次优先股的赎回价格为优先股的票面金额(100元/股)加当期应付股息(4.37元/股)。
  三、赎回时间
  2026年3月9日。
  四、付款时间及方法
  本行于2026年3月9日向本次优先股股东支付其所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和当期应付股息。
  五、赎回程序
  本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授权本行董事会在优先股的赎回期内,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赎回事宜,并根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本行董事会于2025年8月22日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本行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答复,对赎回本次优先股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