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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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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都在线”)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3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确认收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曲宁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中董事曲宁先生、姚巍先生、杨丽萍女士、赵永志先生、赵西卜先生、石静霞女士、刘云淮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以及根据工商主管部门的要求修改、补充《公司章程》条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制度,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中的第1、2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子公司负责人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曲宁先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借款,本次借款年化利率为4.9%,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借款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双方签署《借款合同》之日起一年,可分批提款,提前还本付息。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是公司向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临时补充,能有效解决公司快速融资的需求,能提高融资效率。本次借款利率是基于公司以往及现有的融资成本,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事项。
  关联董事曲宁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无偿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置换他行贷款、项目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担保事项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公司无需向其支付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事项。
  关联董事曲宁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2026年度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9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包含新增授信及存续授信金额。前述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授信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负责人根据经营需要办理相关融资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支持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向金融机构申请前述授信额度时,提供总额不超过7.9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含新增担保及存续担保余额),前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前述担保额度均为向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风险可控,且有助于解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将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且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较高,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拟对“京北云计算软件研发中心项目一算力中心(一期)”增加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2月24日下午14:50在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9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包括以下子议案:1、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及上述的第1、2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以及根据工商主管部门的要求修改、补充《公司章程》条款。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如有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
  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事宜。本次变更的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部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相关治理制度,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上述序号1、2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以上涉及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全文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修订的公司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2.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但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子公司负责人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关于同意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1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639,31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212,79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546,338.0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666,458.99元。
  2024年2月2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11000096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以上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6,723.74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余额合计为5,610.12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产品及品种
  1.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金额。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子公司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管理。
  (五)资金来源
  募集资金为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自有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子公司负责人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负责人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管理。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上述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保持稳健的资金增值理念,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现金管理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收益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列报。
  七、保荐人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不超过2.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曲宁先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借款,本次借款年化利率为4.9%,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借款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双方签署《借款合同》之日起一年,可分批提款,提前还本付息。
  2、关联关系说明:曲宁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曲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6,188,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曲宁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3、表决情况:2026年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曲宁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保荐人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曲宁先生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曲宁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现持有公司股份96,188,2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1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曲宁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曲宁先生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核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趋势,曲宁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6,000万元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综合考虑公司以往及现有的融资成本,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款年化利率为4.9%,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支付。该利率水平与公司过往从非关联方获取融资的实际成本相匹配,不存在刻意压低或抬高利率以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借款,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合理,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借款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2、借款次数:根据公司资金实际需求情况决定;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借款议案后,双方签署《借款合同》之日起一年,在借款期限和额度内,公司根据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可分批提取借款;
  4、借款利率:年化利率为4.9%,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
  5、借款偿还:公司根据自身经营资金情况,可在规定期限内随时归还借款;
  6、借款用途: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受业务结算周期、市场回款节奏等因素影响,现金流呈现阶段性波动特征,存在资金盈余与资金紧张的交替情况。在资金盈余阶段,公司通过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需要抓住业务机会进行投资储备阶段,公司需通过合规融资渠道补充流动性,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推进等日常资金需求。因此在考虑资金的高效利用和机会风险的总体平衡下,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缓解阶段性资金压力,保障经营活动持续平稳推进。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曲宁先生为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曲宁先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提供担保或反担保。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授权有效期内前述项下的贷款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此事项审议通过日至披露日,前述项下的贷款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18,422.03万元。
  (二)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曲宁先生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曲宁先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化利率为5.5%,借款期限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6年1月23日,公司可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提取借款。前述借款于2025年1月26日、2025年1月27日、2025年5月15日分别发生2,000.00万元、2,000.00万元、2,000.00万元,并于2025年9月2日、2026年1月23日分别归还本金2,000.00万元、4,000.00万元,利息发生额为255.44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以上事项及曲宁先生因任职在公司领取薪酬外,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曲宁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议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相关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曲宁先生为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支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和稳定发展。本次借款利率是基于公司以往及现有的融资成本,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关联董事曲宁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是公司向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临时补充,能有效解决公司快速融资的需求,能提高融资效率。本次借款利率是基于公司以往及现有的融资成本,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曲宁先生将回避表决。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首都在线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关联董事曲宁先生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曲宁先生将回避表决。上述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借款利率是基于公司以往及现有的融资成本,经双方协商确定。
  综合以上情况,保荐人对首都在线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前述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反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无偿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置换他行贷款、项目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担保事项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曲宁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曲宁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担保人曲宁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曲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6,188,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曲宁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核查,曲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或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协商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免于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支付担保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或反担保,解决了公司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有力地支持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此外,以上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2026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曲宁先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提供担保或反担保。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授权有效期内前述项下的贷款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此事项审议通过日至披露日,前述项下的贷款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18,422.03万元。
  (二)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曲宁先生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曲宁先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化利率为5.5%,借款期限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6年1月23日,公司可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提取借款。前述借款于2025年1月26日、2025年1月27日、2025年5月15日分别发生2,000.00万元、2,000.00万元、2,000.00万元,并于2025年9月2日、2026年1月23日分别归还本金2,000.00万元、4,000.00万元,利息发生额为255.44万元。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以上事项及曲宁先生因任职在公司领取薪酬外,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曲宁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议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相关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关联董事曲宁先生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公司无需向其支付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综上,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公司无需向曲宁先生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10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预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一)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2026年度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9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包含新增授信及存续授信金额。前述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授信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置换他行贷款、项目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
  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负责人根据经营需要办理相关融资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向金融机构申请前述授信额度时,提供总额不超过7.9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含新增担保及存续担保余额),前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前述担保额度均为向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金额、授信种类、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协商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新增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以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为202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以上“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截至目前存续担保余额”,即担保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3.以上“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包含“截至目前担保余额“及“新增担保”。
  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的以不跨越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为标准。新设立、收购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亦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调剂。
  三、新增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增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注:1.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信用等级:无外部评级。
  (二)新增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1、广州首云智算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2、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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