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6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投电力章程修订内容 1.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进行修订,调整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审核批准的相关内容,规范和细化了公司董事会职权。 2.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作适应性调整。 (1)进一步规范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2)进一步规范了公司董事会审核关联交易的标准。 (3)规范和细化了公司董事会职权。 (4)规范和补充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时的处理方案。 3.调整部分表述。 二、章程修订条款 拟对国投电力章程以下条款进行修订(见下表): ■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5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6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郭绪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监管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对《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刘国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高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3月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两项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7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2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日 至2026年3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2月5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或邮寄复印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2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1501室公司证券与法律风控部 电话:(010)88006378传真:(010)88006368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