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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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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6-010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2月5日(星期四)下午2:30
  2.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勇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17,969,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320,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8,648,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5人,代表股份17,969,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320,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4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人,代表股份8,648,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3%。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外,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出席人员具有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主体资格。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32,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346%;反对1,7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6%;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32,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346%;反对1,7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6%;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32,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329%;反对1,7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6%;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32,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329%;反对1,7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6%;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31,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96%;反对1,7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9%;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31,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96%;反对1,7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9%;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31,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96%;反对1,7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9%;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31,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96%;反对1,7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9%;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文伽、王晓晨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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