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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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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新材料龙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华夏新材料龙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新材料龙头混合发起式”,A类基金份额代码:017697,C类基金份额代码:017698,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自2023年2月14日起生效。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年度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根据本基金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金有可能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若2026年2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2月24日,自2026年2月25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不再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在最后运作日15:00后提交的前述业务申请将被确认失败,敬请投资者关注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
  二、若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咨询、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毕后进行分配,对于清算期间未能变现的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全部变现后按其变现金额分配给投资者,因此可能引起清算财产的二次分配。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二月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蓝天”)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购。电科蓝天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以及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重大关联方。电科蓝天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47元/股,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中信建投证券、国泰海通证券、浦发银行、国信证券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电科蓝天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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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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