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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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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3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国投”)为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向其支付担保费,担保总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含本数)。
  ● 甘肃国投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提升中期票据信用评级,降低融资成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甘肃国投为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向其支付担保费。经双方友好协商,按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公司拟向甘肃国投支付年化费率0.1%的担保费用,年度担保费用预计不超过120万元(含本数),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本数),担保总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含本数)。具体费用按甘肃国投为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担保期限计算,最终以双方后续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为接受甘肃国投的担保所支付的担保费总金额不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过去12个月内关联交易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甘肃国投发生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甘肃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甘肃国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名称: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
  3. 注册资本:1,231,309.9881万元人民币
  4. 法定代表人:成广平
  5. 经营范围:开展融资业务,投资业务,国有股权运营管理,国有资本运营,受托管理业务;企业并购重组;基金投资和创投业务;业务咨询及财务顾问;有色金属材料及矿产品、黑色金属及矿产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贵金属等贸易,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经省政府国资委授权的其他业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财务数据:截止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41,116,101.15万元,负债总额为24,612,900.9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6,503,200.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86%。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2,887,910.29万元,净利润810,912.71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甘肃国投主体信用评级为AAA,为公司中期票据发行提供担保收取的担保费是以支持公司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为出发点,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接受关联方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甘肃国投为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提供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有利于公司中期票据的顺利发行,降低融资成本,系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1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2月4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交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6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连鹏先生、马建林先生、朱晓宇先生、黄宏宇先生、姜有军先生、李宗国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6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连鹏先生、马建林先生、朱晓宇先生、黄宏宇先生、姜有军先生、李宗国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8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盛薯业”)的全资子公司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芋兴粉业”)提供额度为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 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昌县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亚盛薯业提供额度为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路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亚美特节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盛亚美特”)提供额度为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酒泉市肃州区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盛绿鑫”)提供额度为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5.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盛种业”)提供额度为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和2025年9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为全资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信用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及2025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信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
  ■
  2.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甘肃亚盛亚美特节水有限公司
  ■
  4. 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甘肃亚盛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芋兴粉业提供的担保
  1.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2. 债务人: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
  3. 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金额:1,000万元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范围:保证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7.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 反担保情况:无
  (二)公司为亚盛薯业提供的担保
  1. 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昌县支行
  2. 债务人: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金额:3,000万元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7.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8. 反担保情况:无
  (三)公司为亚盛亚美特提供的担保
  1. 债权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路支行
  2. 债务人:甘肃亚盛亚美特节水有限公司
  3. 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金额:2,000万元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审计费、査询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法律规定的延迟履行金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它因被担保债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7.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8. 反担保情况:无
  (四)公司为亚盛绿鑫提供的担保
  1. 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酒泉市肃州区支行
  2. 债务人: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金额:2,000万元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7.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8. 反担保情况:无
  (五)公司为亚盛种业提供的担保
  1.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2. 债务人:甘肃亚盛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金额:1,000万元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 保证期间: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8. 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开展的担保行为,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目的是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信用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办理融资业务,保证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82,641.23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29%。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2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 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
  2. 发行利率:按照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最终确定;
  3. 发行方式:公开发行;
  4. 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本数);
  5. 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
  6. 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利率变化等在批准的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7. 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带息负债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其他用途;
  8. 决议有效期: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为有效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全部事宜,包括:在上述发行计划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
  三、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事宜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准注册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4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预计2026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经营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1月1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7,355万元。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懿笃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特种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农作物种植、农副产品、酒类、乳制品、水泥、硫化碱的制造及销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298,265.44万元,负债总额为1,465,186.5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33,078.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75%。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63,170.26万元,净利润14,906.21万元。
  2.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号园区
  注册资本:32,112万元
  法定代表人:牛济军
  经营范围:莫高系列葡萄酒类生产、批发(含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销售);葡萄原料、脱毒苗木、种条的繁育、销售;化学药品、原料药及制剂、中药制剂(仅限分支机构生产经营);啤酒原料、花卉林木、农作物种子、饲草的种植、加工,中草药种植,畜牧养殖及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培训;农副产品(含粮食购销)及加工机械的批发零售;自有房屋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对口贸易、转口贸易。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财务数据:截止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98,936.82万元,负债总额为22,286.1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6,650.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2.53%。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257.85万元,净利润-5,081.2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三角城村三角城社398号
  注册资本:195,539,347元
  法定代表人:杨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初级农产品收购;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牲畜饲养;生鲜乳收购;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财务数据:截止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232,346.57万元,负债总额为127,951.6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4,394.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07%。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2,912.90万元,净利润-4,852.7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形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1. 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2. 加工承揽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3. 综合服务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及物价部门指定价格协商定价。对于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本公司在完成后按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对于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其中水电费收取以当地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确定的收费时间为准,其余在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收取。
  4.代购、代销劳务所收取的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经营性交易,该交易属于正常经济往来。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关联交易所占采购和销售金额较小,对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2026-007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事务所的通知,因其内部工作调整,原质量控制复核人童成录不再担任公司2025年年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委派李楠接替童成录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大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委派童成录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因大信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现委派李楠接替童成录作为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二、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李楠,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李楠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6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公司1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7日
  至2026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6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26年2月26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在公司证券法务部进行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委托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联系人:范可奕 周凡丽
  3.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14楼证券法务部
  4. 联系电话:0931-8857057 传真:0931-8857057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5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凡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周凡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截止目前,周凡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附件:个人简历
  周凡丽,女,汉族,199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财政学专业,现任本公司证券法务部业务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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