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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2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信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2月4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10号和盈中心C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和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含子公司,下同)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3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和35亿元人民币的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
  为满足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不含子公司)拟将上述敞口授信额度由63亿元增加至83亿元,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由35亿元增加至45亿元,该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业务。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由52亿元增加至67亿元(包含本年度新增担保事项的占用额度和之前年度发生但本年度仍存续的担保事项的占用额度,不含单事单议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股权质押、资产抵押、留置、定金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等。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3月4日(星期三)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23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0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于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10号和盈中心C座3A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26年2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3月3日(星期二)17:00止。
  2、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股东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股东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2026年3月3日17:00前送达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和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10号和盈中心C座3A层。
  4、邮政编码:100085
  5、会务联系人:陈志坚
  6、联系电话:010-58850501
  7、指定传真:010-58850508
  8、电子邮箱:IR@visionox.com
  9、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2月0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7”,投票简称为“维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3月0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3月0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03月0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予以处理。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名称(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2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含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的敞口授信额度由63亿元增加至83亿元,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由35亿元增加至4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和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含子公司,下同)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3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和35亿元人民币的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和2025年4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为满足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不含子公司)拟将上述敞口授信额度由63亿元增加至83亿元,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由35亿元增加至45亿元,该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业务。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不含子公司)预计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2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和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6.2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和2025年4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2、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由52亿元增加至67亿元(包含本年度新增担保事项的占用额度和之前年度发生但本年度仍存续的担保事项的占用额度,不含单事单议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股权质押、资产抵押、留置、定金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等。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及担保调剂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3、增加后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
  注:本表中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2025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254810917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夏东街658号1801室
  5.法定代表人:张德强
  6.总股本:139,679.6043万股
  7.成立日期:1998年1月7日
  8.经营范围:显示器及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研发、生产限下属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母公司数据,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后续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等将由公司及被担保方与相关机构在合理公允的条件下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2025年度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95,496.64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5.5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99,3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91%,对子公司担保为1,496,196.64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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