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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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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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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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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且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接到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义乌奇光”)的通知,义乌奇光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2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竟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903,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本次权益变动后,义乌奇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68,549,617股减少至144,645,949股,持股比例由7.96%减少至6.83%,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义乌奇光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 义乌奇光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义乌奇光大宗减持的受让方应当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义乌奇光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义乌奇光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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