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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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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
新增持股5%以上股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6-007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
  新增持股5%以上股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其辰”、“转让方”)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96,130,000股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协议转让给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证得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证得胜1号”、“受让方”)事项已于2026年2月2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2025年6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与金证得胜1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质权人”)、无锡国联数科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国联”、“质权人”)签署了《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转协议》”),约定上海其辰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金证得胜1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96,130,000股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2%。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17元,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标的股份转让价格总额(税前)为人民币977,642,1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年9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与金证得胜1号、长城资产、无锡国联签署了《〈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就《股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标的股份的交割作出进一步补充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6年2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其辰提供的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6年2月2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后,转让方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协鑫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创展”)、杭州鑫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瑀”)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由779,617,442股减少至683,487,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8.03%减少至42.10%。受让方金证得胜1号持有公司的股份由0股增加至96,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0%增加至5.92%,新增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转让方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协鑫创展、杭州鑫瑀和受让方金证得胜1号持股情况变化如下:
  ■
  注: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623,324,614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41,874,066股;②表格中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金证得胜1号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6-00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其辰”)通知,获悉上海其辰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注: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前,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持有公司的股份为358,237,048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623,324,614股。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协鑫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创展”)、杭州鑫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瑀”)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①2025年6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与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证得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证得胜1号”)签署了《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海其辰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金证得胜1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96,130,000股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②本次协议转让的96,130,000股股份已于2026年2月2日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原质权人分别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无锡国联数科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协议转让过户手续。③表格中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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