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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03 |
|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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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下属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及补充流动资金原因,拟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下属公司天津明瑞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明瑞”)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盛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叁仟万元整(敞口额度叁仟万元整),币种为人民币,业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供应商融资,授信期限为 12个月,由山高环能提供保证担保。 2.公司下属公司天津奥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奥能”)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8月1日,由山高环能提供保证担保。 (二)对外担保审批情况 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新发生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65,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5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担保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天津明瑞 公司名称:天津明瑞油脂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BYNX302J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邱祥奇 营业期限:2022年9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高庄村瑞通路3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天津明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奥能 公司名称:天津奥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BT7TT48P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江居国 营业期限:2022年7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呼伦贝尔路416号铭海中心1号楼-2、7-707-1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进出口代理;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贸易经纪;寄卖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天津奥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天津明瑞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山高环能 债权人(乙方):盛京银行 保证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公告费、执行费、保全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若主合同债务人发生未依约履行偿债义务的情形,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相应的债务。 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天津奥能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山高环能 债权人:浦发银行 保证方式: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及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上述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4,397.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20.04%;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7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2.24%;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8.90%。上述担保余额合计373,177.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61.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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