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2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26年2月4日(含)起暂停平安上证红利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最高金额为500万元(含)(本基金A类、C类、E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将部分或全部予以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本基金自2026年2月10日(含)起,将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即取消对“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最高金额为500万元(含)”的限制。 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 平安鼎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2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6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A类份额本次实际收益分配比例为91.67%、C类份额本次实际收益分配比例为94.40%、D类份额本次实际收益分配比例为95.21%、E类份额本次实际收益分配比例为94.30%、F类份额本次实际收益分配比例为92.58%,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6年2月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6年2月4日15:00前)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权益登记日(2026年2月5日)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4)投资者还可以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0-4800 ③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相关公告或届时在公司官网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6)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6年2月4日起新增阳光人寿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2月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阳光人寿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阳光人寿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阳光人寿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阳光人寿。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阳光人寿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阳光人寿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阳光人寿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www.sinosig.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 平安盈弘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2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