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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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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16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发行的40,889,900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已于2026年2月3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20,013,000股增加至560,902,900股,林木港、林戴钦、瑞昌市鲲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后股份总数增加,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不触及要约收购,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15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发行的40,889,900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已于2026年2月3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20,013,000股增加至560,902,900股,林木勤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49.74%减少至46.11%)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后股份总数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1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公司本次全球发售H股总数为40,889,900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其中,香港公开发售4,089,000股,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10.00%(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国际发售36,800,900股,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90.00%(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根据每股H股发售价248.00港元计算,经扣除全球发售相关承销佣金及其他估计费用后,并假设超额配售权未获行使,公司将收取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99.94亿港元。 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40,889,900股H股股票(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于2026年2月3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东鹏饮料”,英文简称为“EASTROC”,股份代号为“09980”。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除外)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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