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亚新材”)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科技集团”)已完成存续式分立,具体情况如下: 一、分立完成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公司控股股东科技集团考虑到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求,拟进行存续分立,即分立为科技集团(存续公司)和上海耀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设公司,以下简称“耀南企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已完成不动产权登记信息变更,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由目标公司变更为耀南企管。本次控股股东存续分立已完成全部的相关手续。 二、本次分立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立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科技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科技集团本次分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科技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分立后存续公司科技集团与新设公司耀南企管的股东和持股比例与分立前科技集团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保持一致,同时,存续公司科技集团将承继目标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全部承诺事项。南亚新材控股股东分立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