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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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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郭倍华)
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郭倍华)
  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倍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倍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3,496,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2%),郭倍华女士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3日起至2026年2月2日止,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73,313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86,656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0),郭倍华女士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4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持股比例由 30.22%减少至 29.72%;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郭倍华女士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56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持股比例由 29.72%减少至28.85%;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郭倍华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31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持股比例由 28.85%减少至27.79%。
  近日,公司收到郭倍华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郭倍华女士于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2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郭倍华女士持股比例由27.79%减少至27.29%。郭倍华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刘少云、韩丹、安义珑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珑欣”)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完成后,郭倍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0,887,112股,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61.89%减少至61.39%。
  截至2026年2月2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郭倍华女士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96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2.减持价格区间:12.46元/股~15.52元/股
  3.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1:本公告披露的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注2:表中股本计算依据为公司总股本 408,665,673 股,下同。
  4.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有限售条件股份包含高管锁定股数;
  注2:刘少云先生所持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系其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已满6个月,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转为无限售流通股,其所持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郭倍华女士本次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郭倍华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意向、承诺一致,实际减持变动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郭倍华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与广州华诚数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诚数财”)签署了《广州侨鑫胜璟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书》,受让华诚数财所持有的广州侨鑫胜璟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璟一号基金”)16.6667%的有限合伙份额,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0元,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专业投资资源,拓宽公司在科技制造领域的布局,同时探索协同发展新路径,实现公司战略升级。
  同日,公司与广州胜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华诚数财、佛山市三水区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美年创信(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广州侨鑫胜璟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相关交易完成后,公司成为胜璟一号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持有其16.6667%的合伙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受让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4)。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胜璟一号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对基金的备案,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信息如下:
  1.基金名称:广州侨鑫胜璟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备案编码:SBMR23
  3.管理人名称:广州胜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备案日期:2026年02月02日
  公司将持续关注胜璟一号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泽源私募)减持计划时间
  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利旺田4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6),股东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利旺田4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泽源私募”),持有公司股份20,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泽源私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3日起至2026年2月2日止,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73,313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86,656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以及泽源私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泽源私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111%,持股比例由5.004090%减少至4.99998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泽源私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2月2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泽源私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800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
  2.减持价格区间:15.76元/股
  3.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表中股本计算依据为公司总股本 408,665,673股,下同。
  4.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泽源私募本次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泽源私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泽源私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意向、承诺一致,实际减持变动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泽源私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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