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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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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26-009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6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26-008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种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发集团”)和中国华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农资产”)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79,175,306股,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农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09,707,5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8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条件,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豁免中国农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垦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3.1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农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2.07%的股份,通过中垦公司和华农资产间接持有公司27.71%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垦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1.55%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农发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上升至43.89%,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认购人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国农发集团和华农资产,其基本情况如下:
  1、中国农发集团
  ■
  2、华农资产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董事会决议已于2025年8月16日公告。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025年9月30日公告。
  2025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该事项已于2025年11月26日公告。
  2026年1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6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事项已于2026年1月7日公告。
  2026年1月29日,公司本次新增的79,175,306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垦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3.1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华农资产直接持有公司4.59%的股份,中国农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2.07%的股份,通过中垦公司和华农资产间接持有公司27.71%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垦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1.55%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华农资产直接持有公司5.95%的股份,中国农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6.39%的股份,因此中国农发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上升至43.89%,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8月15日,公司与中国农发集团、华农资产签署了《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华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价格、认购金额、认购数量、认购方式、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限售期、生效条件和违约责任等,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二、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豁免中国农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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