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浦发石家庄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凯科技”)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冀凯科技向浦发石家庄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基于该主债权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0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14.5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13.4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