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6年1月10日、2026年1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以及相关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7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肖亮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95人,实际出席持有人86人,代表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489.16万份,占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81.39%。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和《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489.16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刘博先生、伍小云先生、肖亮满先生为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博先生为“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刘博先生为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伍小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肖亮满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489.16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等事宜; 4.锁定期届满后抛售股票进行变现; 5.办理持股计划收益和现金资产的分配; 6.办理持有人持股转让的变更登记事宜;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8.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489.16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26年1月30日完成证券账户的开立工作,账户信息如下: (一)证券账户名称: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证券账户号码:08995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