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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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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6-010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3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61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第3.00项议案在表决时,关联股东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回避。
  4、上述第4.00项议案在表决时,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内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
  2026年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峰、赵磊
  联系电话:0635-8322765
  联系传真:0635-8328905
  电子邮箱:www_957@163.com
  2、会议费用:参与现场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7”,投票简称为“中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2月0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2月0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26-009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低于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11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14.95元/股(含)。因实施2025年度中期权益分派,自2025年11月12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4.95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14.9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2025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5-06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254,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9%,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1.2元/股,最低价为10.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8,980,647.8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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