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6-00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陈思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陈思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具体原因是公司银行借款逾期,陈思伟为公司的授信融资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申请诉讼保全,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冻结陈思伟上述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思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陈思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外,陈思伟尚未收到关于司法冻结的任何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 2、本次司法冻结事项,系公司债权人申请的诉讼保全程序,若公司银行借款逾期未能及时解决,公司控股股东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被要求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等风险,同时陈思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会进一步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司法冻结事项目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也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6-00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翠艺”)及一致行动人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深圳翠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办理的股份质押,为其自身资金安排需要。 2、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合同;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6-008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翠艺”)及一致行动人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深圳翠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 2、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本次深圳翠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一方面因公司与前述诉讼中原告存在合同纠纷引发,另一方面系深圳翠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身业务相关事项所致。目前,公司正与相关原告积极开展沟通协商工作,后续将持续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翠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再冻结的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深圳翠艺及一致行动人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6-00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萃华珠宝,证券代码:002731)交易价格于2026年1月29日、1月30日、2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9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关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鉴于公司存在未决诉讼、银行借款逾期等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