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具体回购数量及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交易情况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月2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35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2.05元/股,最低价为40.2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18.3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