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5%以上股东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众人寿”)通过“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产品”账户持有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洲电子”)53,324,7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9%,股份来源为大宗交易买入。 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瑞众人寿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24,3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6年1月30日,公司收到瑞众人寿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瑞众人寿于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1月30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19,100股,瑞众人寿持股比例由原来占公司总股本的7.09%减少至占公司总股本的6.99%。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