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2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启迪东信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杭州启迪东信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东信”)成立于2016年1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东信诚测科技有限公司(原杭州东方通信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诚测”)与清华大学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三家单位共同出资500万元合资成立,其中,东信诚测出资200万,占比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1)。 2020年6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减少公司管理层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东信诚测持有的启迪东信4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5)。 为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并结合国资委对参股企业管理及启迪东信的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启迪东信40%的股权评估后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转让价格不低于经核准备案的评估价或出资额200万元的较高者。 本次股权转让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本次股权转让在基准日至股权变更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和享有,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 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公开市场挂牌征集受让方的方式,最终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市场通过公开挂牌后方能最终确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