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大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回购股份报告书中涉及的股份回购资金总额进行调整,由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提高至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其余条款维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进展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提高至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 2、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股份报告书中涉及的股份回购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其余条款维持不变。 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及回购进展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97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情况为准,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4月10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4,497,0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7%,最高成交价为34.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35元/股,支付金额为950,080,648.6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说明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员工激励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将本次回购金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提高至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其余条款维持不变。 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38.9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8,491,14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08%;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38.9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660,7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72%。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数量上限并及时披露。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影响 本次对回购股份方案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的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