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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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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6-006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6年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杜尚别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26-007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6-00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矿业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矿业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新疆分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贷款,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集团”)按持股比例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按70%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特变集团按30%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1月30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特变电工杜尚别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信用等级状况 矿业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和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集团与中国银行新疆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保证人一: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二: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1、主合同 担保合同的主合同为债权人与特变电工杜尚别矿业有限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借款合同约定申请人民币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三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LPR-0.66%(自贷款期限起始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浮动周期,重新定价一次)。 2、主债权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方式 公司对上述全部主债权的70%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特变集团对上述全部主债权的30%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4、保证责任的发生 如果债务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012年,公司通过项目换资源的方式获得了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上库马尔克和东杜奥巴两个矿区矿权证,并由矿业公司进行金矿项目的投资建设。矿业公司分别于2019年、2021年、2024年投资建设上库马尔克矿区库河东金矿高品位氧化矿项目、东杜奥巴金矿工程项目、上库马尔克矿区库河东金矿二期项目(以下统称“金矿项目”),金矿项目自2021年下半年起陆续投产,目前已稳定运营,盈利状况较好。 本次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集团为矿业公司在中国银行新疆分行4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是为保障矿业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1月30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特变电工杜尚别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会认为矿业公司盈利状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能力。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集团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90,646.26万元、担保总额为2,165,845.13万元,分别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69%、32.1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16,538.67万元、担保总额为1,730,255.19万元,分别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11%、25.66%。增加对矿业公司的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18,646.26万元、担保总额为2,193,845.13万元,分别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10%、32.53%。(本公告中外币均按2025年11月28日汇率:1美元=7.0789元人民币,1印度卢比=0.0792元人民币,1欧元=8.2078元人民币,1巴西雷亚尔=1.3222元人民币,1巴林第纳尔=18.7693元人民币,1西非法郎=0.0126元人民币折算)。 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 报备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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