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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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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82 证券简称:海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阳锦纶”)
  ●增资金额: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出资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阳锦纶增资人民币20,067.22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持有海阳锦纶16%股权的少数股东泰州市新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滨江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具体增资金额和增加的持股比例等事项尚待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以有效的评估值确定每股增资价格,并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增资协议,具体金额和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以最终实际增资情况为准。在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标的公司可能面临因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造成的经营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本次交易受后续增资协议签订、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国资审批和备案手续等因素影响,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0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531.2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109.8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67.2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6月9日出具的“中汇会验〔2025〕935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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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进度为截止2025年12月31日数据。
  三、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加快推进控股子公司海阳锦纶的项目建设,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以现金出资方式向海阳锦纶增资人民币20,067.22万元。本次增资由本公司全额认购,持有海阳锦纶16%股权的少数股东新滨江公司自愿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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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投资标的为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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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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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海阳科技持有海阳锦纶84.00%的股权,泰州市新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海阳锦纶16.00%的股权。本次增资价格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准,增资后,公司将增加在海阳锦纶的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具体增资金额和增加的持股比例等事项尚待确定。本次增资后,海阳锦纶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后续将及时公告增资进展情况,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以最终实际增资情况为准。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增资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以现金出资方式出资,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出资方式。
  五、增资标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一)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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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海阳锦纶增资,主要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本次增资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向海阳锦纶增资前后,其均在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之内,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资标的公司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具体增资金额和增加的持股比例等事项尚待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以有效的评估值确定每股增资价格,并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增资协议。在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标的公司可能面临因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造成的经营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本次交易受后续增资协议签订、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国资审批和备案手续等因素影响,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本次增资进展情况,具体金额和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以最终实际增资情况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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