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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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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5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00.00万元到7,1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629.25万元到7,529.25万元,同比减少44.22%到59.15%。 ●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00.00万元到-8,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5,240.69万元到17,140.69万元,同比减少176.38%到198.37%。 ●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00.00万元到7,1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629.25万元到7,529.25万元,同比减少44.22%到59.15%。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00.00万元到-8,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5,240.69万元到17,140.69万元,同比减少176.38%到198.37%。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2024年度公司业绩情况如下: (一)利润总额:14,167.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29.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40.69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40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新项目投入尚未形成规模生产,效益未能完全体现,且投入转固后折旧等固定成本费用显著上升,对公司利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受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影响,产品加工费呈下降趋势,对公司的利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三)公司为保障长远发展,本年加大了研发投入,相关费用在短期内有所增加,对公司的利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预计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4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1月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注: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是全部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总计。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经营和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了需提供担保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相关担保情况如下: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众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众源新材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众源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无反担保。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伍仟捌佰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三年。 4、无反担保。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安徽众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5、无反担保。 (五)《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债务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六)《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债务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七)《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204,891.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01.9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52,551.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75.88%,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含本次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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