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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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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1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苏奕隆减资并对浙江奕隆增资的议案》。
  公司同意参股公司江苏奕隆通过定向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回购公司持有的江苏奕隆4.1425%的股权,股权的回购对价为人民币3,022.5625万元。回购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江苏奕隆股权。根据回购协议约定,本次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3,022.5625万元须投资至浙江奕隆机电有限公司。
  详见2026年1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江苏奕隆减资并对浙江奕隆增资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决定注销控股子公司合肥万安、北京万晟。目前合肥万安及北京万晟的生产运营及客户订单已平稳转移至安徽万安,本次注销子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详见2026年1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斯陈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08,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等。
  详见2026年1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陕西万安、博胜供应链、控股孙公司广西万安、万安智晟、盛隆铸业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安徽万安、广西万安、万安智晟、盛隆铸业、陕西万安、博胜供应链向各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详见2026年1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公司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新能源汽车底盘铝合金轻量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48.97万元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2026年1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安科技”)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新能源汽车底盘铝合金轻量化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约2,848.97万元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85号)同意注册,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405,551股,发行价格为10.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0,999,896.93元,扣除总发行费用6,815,962.83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4,183,934.10元,相关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8月20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039号)审验。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已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各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公司负责募集资金项目的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编制计划书,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内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新能源汽车底盘铝合金轻量化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0,517.84万元,预计待支付金额为2,816.08万元,项目结余2,712.96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136.0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注2:以上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注3:预计待支付金额主要为公司尚需支付的验收款、质保金及已开具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款项,实际待支付款项若超过当前预计待支付金额的部分,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影响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2,848.97万元(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募集资金账户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新能源汽车底盘铝合金轻量化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48.9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3、国信证券关于万安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江苏奕隆减资
  并对浙江奕隆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安科技”)于2026年1月30日与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奕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科技”)、凯晟动力技术(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晟动力”)、嘉兴创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创荣”)、嘉兴上汽创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创永”)、浙江奕隆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奕隆”)、嘉兴群科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科荟”)共同签订了《定向减资协议》(以下简称“减资协议”),根据减资协议的约定,江苏奕隆通过定向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回购公司持有的江苏奕隆4.4125%的股权,股权的回购对价为人民币3,022.5625万元。回购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江苏奕隆股权。根据减资协议约定,本次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3,022.5625万元须投资至浙江奕隆,后续公司将与浙江奕隆及相关方签订投资协议,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投资协议的签订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苏奕隆减资并对浙江奕隆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奕隆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MA1YUKFA5P
  3、注册资本:5,840.8862万元整
  4、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潘劲
  6、成立日期:2019年8月6日
  7、注册地址:南通市如皋市九华镇四圩村5组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
  10、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二)浙江奕隆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奕隆机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EFC67N0W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潘劲
  6、成立日期:2025年4月7日
  7、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顺泽路1546号0003幢102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
  注:上述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10、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注:因浙江奕隆成立时间为2025年4月7日,无2024年财务数据。
  (三)截至披露日,江苏奕隆、浙江奕隆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经查询,截止本公告日,江苏奕隆、浙江奕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出资方式
  公司本次投资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为公司回购股权对价资金。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江苏奕隆与相关投资方于2024年1月30日签署的《上海奕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杭州群科荟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创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上汽创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凯晟动力技术(嘉兴)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简称“C轮投资”)的约定,C轮投资完成后江苏奕隆的估值6.85亿元。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经江苏奕隆与各投资方协商,一致同意以江苏奕隆C轮投资后估值6.85亿元为依据计算公司及各投资方本次江苏奕隆股权的回购对价,即本次交易的估值为6.85亿元,回购股权比例为4.4125%,公司对江苏奕隆股权的回购对价为3,022.5625万元。回购完成后,公司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将投资至浙江奕隆,具体投资估值及相关投资条款以届时签订的投资协议约定为准。
  五、减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减资股东: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凯晟动力技术(嘉兴)有限公司、嘉兴创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上汽创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股东:浙江奕隆机电有限公司、嘉兴群科荟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减资协议主要内容
  同意由江苏奕隆回购万安科技、保隆科技、凯晟动力、嘉兴创荣、嘉兴创永所持江苏奕隆的全部股权并定向减资。定向减资前,江苏奕隆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5,840.8862万元,江苏奕隆拟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840.8862万元,减资完成后江苏奕隆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1、减资对象及减资对价
  1.1针对万安科技、保隆科技、凯晟动力的股权回购按江苏奕隆6.85亿估值乘以回购的万安科技、保隆科技、凯晟动力所持的江苏奕隆全部股权来计算回购价款,万安科技、保隆科技、凯晟动力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须投资至浙江奕隆。
  1.2针对嘉兴创荣、嘉兴创永的股权回购按如下两种方式计算其各自的回购价款:1)嘉兴创荣、嘉兴创永持有全部2.4373%股权的一半即1.21865%按照年化收益率单利6%计算收益回报,该部分回购价款不再投资至浙江奕隆;2)按江苏奕隆6.85亿估值乘以回购嘉兴创荣、嘉兴创永各自所持的江苏奕隆剩余1.21865%的股权,计算应支付给嘉兴创荣、嘉兴创永各自的剩余股权回购价款,该部分回购价款须投资至浙江奕隆。
  2、减资后的股权结构
  ■
  3、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江苏奕隆以现金方式向万安科技、保隆科技、凯晟动力、嘉兴创荣、嘉兴创永支付减资对价,于本次定向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妥后15日内向万安科技、保隆科技、凯晟动力、嘉兴创荣、嘉兴创永付清其各自回购价款。
  4、违约责任
  4.1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应承担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协议中未约定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4.2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违约责任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5、争议解决
  因协议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江苏奕隆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江苏奕隆主要从事汽车电控制动系统电磁阀和HCU(液压控制单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核心业务是高压线控电磁阀及阀组模块的设计和生产。本次江苏奕隆以定向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回购公司持有的股权,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将全部投资至浙江奕隆,后续江苏奕隆的业务将逐步转移至浙江奕隆,对实际投资业务没有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
  该项目未来发展受经济环境、市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能否达到预期前景尚存在不确定性。
  七、备查文件
  1、定向减资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斯陈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斯陈锋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附件:
  斯陈锋: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历任公司企管中心质管部长、经理,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事业一部副总经理,事业二部副总经理,浙江万安智驱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斯陈锋先生系公司职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尚未解锁,将按照《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2)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3)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4)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5)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隍庙支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6)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7)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8)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开区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2、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广西万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万安”)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2)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7,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4)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3、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安徽万安智晟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智晟”)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2)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4、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隆铸业”)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5、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陕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万安”)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未央路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6、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博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胜供应链”)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二)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4年08月17日
  2、注册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
  3、法定代表人:赵永大
  4、注册资本:52,785.804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安徽万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安徽万安96.0122%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二)广西万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06月04日
  2、注册地点:柳州市柳东新区水湾路2号柳东标准厂房B区B-2号厂房1层东2、3跨
  3、法定代表人:赵永大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 汽车底盘系统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广西万安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通过安徽万安持有广西万安96.0122%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安徽万安智晟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04月06日
  2、注册地点:安徽省宜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振宁路(盛降公司内)
  3、法定代表人:赵永大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作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万安智晟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直接持有万安智晟30.00%的股权,通过安徽万安、安徽盛隆间接持有万安智晟67.57%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四)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06月24日
  2、注册地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
  3、法定代表人:张明辉
  4、注册资本:27,5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铸造、精加工及销售;耐磨材料生产、销售;炉料(不含煤、焦炭)销售;自营本公司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盛隆铸业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直接持有盛隆铸业42.73%,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持有盛隆铸业56.91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五)陕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年01月12日
  2、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北区)南北六纵路西侧
  3、法定代表人:何其江
  4、注册资本:5,275.1162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不含总成)、农机配件的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陕西万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陕西万安83.70%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六)浙江博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年8月13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
  3、法定代表人:陈锋
  4、注册资本:1,231.0616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物经营);蓄电池租赁,润滑油销售;轮胎销售;塑胶表面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愿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博胜供应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博胜供应链81.2307%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安徽万安、广西万安、万安智晟、盛隆铸业、陕西万安、博胜供应链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目前未签订授信担保协议,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
  为满足安徽万安、广西万安、万安智晟、盛隆铸业、陕西万安、博胜供应链企业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为安徽万安、广西万安、万安智晟、盛隆铸业、陕西万安、博胜供应链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要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孙公司,且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陕西万安、博胜供应链、控股孙公司广西万安、万安智晟、盛隆铸业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安徽万安、广西万安、万安智晟、盛隆铸业、陕西万安、博胜供应链向各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6年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
  注: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安徽万安”);
  公司控股孙公司广西万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简称“广西万安”);
  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万安智晟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简称“万安智晟”);
  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简称“盛隆铸业”);
  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陕西万安”);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博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博胜供应链”)
  公司2026年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08,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敞口额度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敞口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6年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6楼602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13日
  (八)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6年2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等;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6年1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2026年2月25日(星期三)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2月24日和25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4楼406证券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江学芳、何华燕
  3、联系电话:0575-89007602;0575-87605817 传真:0575-89007574
  4、邮政编码:31183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0
  2、投票简称:万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6年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水平,降低营运成本,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合肥万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万安”),公司通过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间接持有合肥万安72.01%股权;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北京万晟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晟”),公司通过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北京万晟72.01%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办理相关注销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注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合肥万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WQU6YXT(1-1)
  (2)住 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谷路5910号2号厂房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赵永大
  (5)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3月3日
  (7)经营范围:汽车底盘系统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
  (9)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2、北京万晟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BXBL8A7K
  (2)住 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59号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赵永大
  (5)注册资本:15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2年08月18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
  (9)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三、注销子公司的目的及影响
  合肥万安、北京万晟均为公司在客户汽车工厂附近建设的属地化工厂,因客户战略规划调整,上述二家公司的项目车型均发生了变更。针对客户业务的调整及变化,公司将其业务并入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目前合肥万安及北京万晟的生产运营及客户订单已平稳转移至安徽万安,现有人员、资产及业务均已妥善安排。为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注销控股子公司合肥万安、北京万晟。
  注销完成后,合肥万安、北京万晟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子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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