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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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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3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煜邦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30日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9.49元/股),若未来连续十九个交易日内,仍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含130%),将触发《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煜邦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83号”文予以注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0.806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1,080.6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3年7月20日至2029年7月19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00%、第四年1.60%、第五年2.20%、第六年3.00%。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0号”文同意,公司41,080.6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煜邦转债”,债券代码“118039”。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此次发行的“煜邦转债”自2024年1月2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0.12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7.30元/股。
  “煜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7月25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0.0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煜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6月23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7.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煜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煜邦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30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煜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9.49元/股),存在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可能性。若未来连续十九个交易日内仍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继续满足“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条件的,将触发“煜邦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赎回或者不赎回的公告。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不行使本次赎回权。”若满足条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煜邦转债”,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上述赎回权及相关事宜。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煜邦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煜邦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煜邦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2023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4423548
  联系邮箱:ir@yupont.com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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