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089号54号楼公司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Jingshi Joe Zhou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汪燕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调整〈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相关内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上述第1项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苏成子、张馨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