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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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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6-007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00万元到9,500万元。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900万元到4,600万元。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6,888.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91.6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53.93万元。 (二)每股收益:-0.08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持续强化既有平台技术能力,加快推进新型无人机系统的研制与验证,不断丰富产品体系、提升系统集成与场景适应能力,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同步加快市场布局,紧抓市场需求,深化国内与国际市场拓展。公司产品交付量较上年同期实现显著增长,有力支撑全年营业收入大幅提升,经营效益显著改善,实现利润扭亏为盈。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6-009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第三届第十七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郭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郭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5名董事为非独立董事,3名董事为独立董事,1名董事为职工代表董事。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以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郭刚先生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郭刚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9年7月至2022年1月,历任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厂工艺员,经理部/党委工作部副主任、主任,产品研制部项目办公室副主任,交付中心副主任、党支部书记、主任;2022年1月至2022年11月,任公司总监;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公司总监、工会主席;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郭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6-010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5名非独立董事以及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计红胜先生、曾强先生、张晓军先生、周建华先生、周为先生(按姓氏拼音顺序)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炼成先生、陈亮先生、赵吟女士(按姓氏拼音顺序)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郭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无人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以及2026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无人机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张晓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选举情况 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张晓军先生、陈亮先生、周建华先生,其中张晓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陈炼成先生、赵吟女士、周为先生,其中陈炼成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赵吟女士、陈亮先生、计红胜先生,其中赵吟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其中,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召集人陈炼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曾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刘海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郭刚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聘任唐勇先生担任公司总设计师、副总经理,聘任王飞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聘任杨萍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曾强先生、刘海涛先生、郭刚先生、唐勇先生、王飞先生、杨萍女士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1、2。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的总会计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杨萍女士已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巨美娜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巨美娜女士已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 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附件3。 四、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程忠先生、张欣先生、王福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对程忠先生、张欣先生、王福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附件1:总经理简历 曾强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测试工程系仪表与测试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6年7月至2017年6月,历任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员、室主任、副部长、部长、副总工程师;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借调至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航模锻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2018年12月至2022年9月,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2022年9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曾强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泰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00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2: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海涛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20年12月,历任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艺员、工艺师、副主任、主任分厂厂长、部长、副总工程师;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海涛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颐同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8,700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郭刚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9年7月至2022年1月,历任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厂工艺员,经理部/党委工作部副主任、主任,产品研制部项目办公室副主任,交付中心副主任、党支部书记、主任;2022年1月至2022年11月,任公司总监;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公司总监、工会主席;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郭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唐勇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航空研究院第611所飞行器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21年5月,历任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科研岗位、副主任、主任、副部长;2021年6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副总设计师、型号总设计师;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副总工程师;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总设计师、副总经理。 唐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益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600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王飞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审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会计专业硕士学位,会计师。2010年7月至2024年11月,历任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业厂会计员,财务部会计核算业务经理、运作支持室副主任、主任、部长助理、副部长兼党支部书记,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党支部书记;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 王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杨萍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重庆大学铸造专业,研究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3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艺员、资本运营员、室副主任、室主任高级业务经理;2020年12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杨萍女士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颐同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12,500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股;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3: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巨美娜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师。1998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成飞汽车模具中心计划员;2000年12月至2021年3月,历任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员、劳资员、规划发展及管理部兼证券部副经理、经理、证券法务部副部长、部长兼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纪检部/审计法律部部长;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业务管理岗业务专家、证券事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经营管理部/证券事务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巨美娜女士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益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600股;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6-008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黄田坝经一路39号成都成飞会议服务有限公司惠居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张晓军先生主持。采用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董事张晓军、程忠、周为、张欣、王福强,独立董事陈炼成、陈亮、赵吟列席,董事曾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董事会秘书杨萍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晨祥、韩金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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