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北京人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5-015号)。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要,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产品到期且无后续使用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账户。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现金管理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建立现金管理业务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5.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