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推进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EKOL,spol.sr.o.(以下简称“EKOL公司”)的业务发展,EKOL公司向银行申请折合人民币2.35亿元授信额度,用于在银行开立特尔迷采Trmice32 MWt生物质锅炉EPC项目的保函。公司通过备用信用证为EKOL公司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担保,EKOL公司以其固定资产、存货及持有下属子公司的股权等资产向公司提供资产抵质押反担保。 近期,因EKOL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公司合计为EKOL公司提供的担保折合人民币约0.3146亿元,公司为EKOL公司提供担保的详细信息(包括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债权人)见下表: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EKOL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EKOL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5亿元的担保,EKOL公司向公司提供资产抵质押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EKOL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合计折合人民币约0.3146亿元 3、担保方式:备用信用证 4、担保期限: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8年6月30日(担保金额273万欧元)、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8年8月26日(担保金额2559.9045万捷克克朗) 5、反担保:EKOL公司以其固定资产、存货及持有下属子公司的股权等资产向公司提供资产抵质押反担保。 6、反担保期限: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8年6月30日(担保金额273万欧元)、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8年8月26日(担保金额2559.9045万捷克克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EKOL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EKOL公司提供担保助力EKOL公司获得授信额度,EKOL公司获得银行授信额度后可满足其特尔迷采Trmice32MWt生物质锅炉EPC项目的保函需求。公司能够对EKOL公司的生产经营实施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EKOL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公司子公司业务的开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4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4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1%,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元。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