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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案件基本情况 近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诉讼机构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标的金额:4,052.78万元 原告: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按照2021年签订的《留债展期协议》中的约定立即向原告支付已到期未付本金人民币14,479,366.68元,已到期未付利息609,991.90元,并支付已到期未付款项从逾期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六计算,暂计至2025年10月23日为2,449,909.54元; 2、请求判令被告按照2021年签订的《留债展期协议》中的约定立即向原告支付加速到期的本金人民币22,562,673.3元,加速到期的利息425,883元,并支付加速到期款项从2025年10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逾期在三个月以内的按所欠金额总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超过三个月(含)的部分按所欠金额总额的日万分之六计算; 3、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用及律师代理费; 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申请保全费等与诉讼相关的全部费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日,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累计为1,923.97万元,简要说明如下: ■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仅收到《民事起诉状》等材料,该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密切关注上述案件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二)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等。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三亿元。 ■ 注:扣除后的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由于新产品项目为第一年生产,基于谨慎性原则,未确认收入,致使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主要原因:公司根据应收款项和涉诉案件进展情况,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公司产能利用率较低,经营性亏损。此外,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因此,公司预计2025年度同比减亏。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1条规定,如果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及风险提示 经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未经审计),预计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可能低于3亿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1条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二、其他事项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3条有关规定,为充分提示以上风险,公司将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三)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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