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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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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1 证券简称:漫步者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 3.本次审议的提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6年1月30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1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产业开发区工业东路2号东莞市漫步者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大厦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6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98,626,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817%。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82,031,7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15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6,594,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4%。 4.公司董事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该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二)审议通过了《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该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六位非独立董事、四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林庆粦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符合“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规定。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提案》; 表决情况:495,038,04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99.2804%;3,447,74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6914%;140,5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02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2,855,6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788%;3,447,74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668%;140,5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44%。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薛莲、李浩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6年1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51 证券简称:漫步者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30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于东莞市松山湖产业开发区工业东路2号东莞市漫步者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大厦5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1月30日以口头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董事会秘书李晓东先生主持。 经各位董事逐项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文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张文东先生、肖敏先生、王晓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张文东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姜帆先生(独立董事)、秦永慧先生(独立董事)、范钢娟女士。根据《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姜帆先生(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李全兴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徐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王晓红女士。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李全兴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文东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张文东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聘任肖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分管集团战略投资部、流程与IT部。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聘任张文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分管营销中心,兼任国际营销中心总经理。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聘任李晓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分管集团总裁办。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聘任温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分管集团研发设计中心,兼任研发中心总经理、研发部总监。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聘任沈定坤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分管集团供应链中心,兼任供应链总经理。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聘任秦昌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分管集团市场部。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聘任刘红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分管运营计划。 (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聘任张霖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分管国内销售。 以上副总裁任期均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李晓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李晓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李晓东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6029885;传真:0755-26970904;电子邮箱:main@edifier.com;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3层A302室。 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王红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王红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九、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晓红女士为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王晓红女士为公司审计部经理(负责人),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十、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贺春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贺春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贺春雨女士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6029885;传真:0755-26970904;电子邮箱:yuki_he@edifier.com;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3层A302室。 以上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核,并获全票同意;财务总监提名同时经审计委员会进行审核,并获全票同意。 以上人员简历载于《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的公告》,详见 2026年1月31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26-006。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的意见》; 3、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51 证券简称:漫步者 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审计部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完成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成员分别是张文东先生、肖敏先生、王晓红女士、张文昇先生、周卫斌先生、范钢娟女士、林庆粦先生(职工代表董事)、李全兴先生(独立董事)、秦永慧先生(独立董事)、徐佳先生(独立董事)、姜帆先生(独立董事)。张文东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4名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李全兴先生和徐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文东先生 委员会委员:肖敏先生、王晓红女士 2、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姜帆先生 委员会委员:秦永慧先生、范钢娟女士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全兴先生 委员会委员:徐佳先生、王晓红女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总裁:张文东先生(法定代表人) 副总裁:肖敏先生、张文昇先生、李晓东先生、温煜先生、沈定坤先生、秦昌峰先生、刘红波先生、张霖先生 财务总监:王红蓉女士 董事会秘书:李晓东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贺春雨女士 审计部经理:王晓红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秘书李晓东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贺春雨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 四、部分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王瑛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昱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瑛女士、张昱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谨对王瑛女士、张昱波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 张文东男,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曾任北京理工大学讲师,后任北京爱德发高科技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2001年发起创立深圳市漫步者有限公司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张文东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237,138,069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的26.67%。张文东先生与董事张文昇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张文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肖敏男,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曾任北京爱德发副总经理、总经理。2001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肖敏先生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89,792,1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的21.35%。肖敏先生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肖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文昇男,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曾任北京爱德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汉釜轩其意诚餐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3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张文昇先生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29,14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的3.28%。张文昇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文东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张文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晓东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1989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国威尔士大学MBA,2003年加入本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0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李晓东先生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21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的0.02%。李晓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李晓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温煜男,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2005年5月加入本公司,曾任产品部经理、研发部经理。2017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温煜先生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97,875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的0.02%。温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温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沈定坤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2002年6月加入本公司,曾任移动音频研发部总监。2021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沈定坤先生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9,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的0.0010%。沈定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沈定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秦昌峰男,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2016年至2017年在内蒙古伊利股份有限公司任数字营销总监;2017年至2019年在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市场总监;2019年至2021年在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任产品市场/运营负责人。2021年加入本公司曾任集团市场部总监,2021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秦昌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秦昌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秦昌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红波男,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2019年加入本公司,曾任公司音响事业部总经理,现任运营本部总经理。2024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刘红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红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刘红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霖男,198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2019年加入本公司,曾任北京爱德发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销售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漫步者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4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张霖先生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5,5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的0.0006%。张霖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张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红蓉女,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97年加入本公司,曾任公司财务部助理高级经理,2012年7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红蓉女士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58,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的0.02%。王红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王红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晓红女,1966年10月出生,加拿大国籍,中国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曾任北京爱德发高科技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人力行政部助理高级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审计部经理。 王晓红女士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25,531,89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的2.87%。王晓红女士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晓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贺春雨女,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7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国际营销部副经理、总裁助理等职,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贺春雨女士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2,5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的0.0014%。贺春雨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贺春雨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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