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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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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6-008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619 号城市概念11号楼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季昕华先生因行程安排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秘书王昕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6人,董事曹宇、董事黄国滨、职工董事林明以及独立董事谭晓生、独立董事吴晓波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董事长季昕华以及董事王凯因行程安排未能出席;
  2、董事会秘书王昕宇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议案1适用特别表决权;
  3、本次会议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开元、袁嘉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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