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619 号城市概念11号楼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季昕华先生因行程安排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秘书王昕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6人,董事曹宇、董事黄国滨、职工董事林明以及独立董事谭晓生、独立董事吴晓波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董事长季昕华以及董事王凯因行程安排未能出席; 2、董事会秘书王昕宇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议案1适用特别表决权; 3、本次会议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开元、袁嘉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