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信《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报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因内部工作调整,大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进行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变更情况 大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李恩船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张玲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 二、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玲,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5年开始担任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玲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玲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大信按原定时间计划和专业标准完成审计工作,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