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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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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因2025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截至目前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行业周期影响,毛猪销售价格及猪肉市场价格持续低位运行,公司传统业务板块出现较大亏损,同时,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存货及生物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有关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本业绩预告上年同期数据为更正后的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一”)以及《关于对杨晓初、余宇、王豪杰、张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二”),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一的主要内容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2021年至2024年,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募投项目结转固定资产后未停止利息资本化,并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利息资本化,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一借款费用》第六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导致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你公司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决定书二的主要内容
  杨晓初、余宇、王豪杰、张凌:
  经查,2021年至2024年,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募投项目结转固定资产后未停止利息资本化,并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利息资本化,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一借款费用》第六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导致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晓初、公司时任董事长余宇、公司时任总经理王豪杰、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张凌,对上述相关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将严格按照决定书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按时提交相关整改报告。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充分吸取教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月23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晓初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同意对2021年度至2025年度已披露的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年度报告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部分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公司与莱阳市龙旺庄街道办事处签署《莱阳市清洁能源基地项目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光山母猪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龙大”)与莱阳市龙旺庄街道办事处签署《莱阳市清洁能源基地项目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光山母猪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3条第一款第(六)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4条的规定,本次交易可以免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事项概述
  因莱阳市清洁能源基地项目的建设,莱阳市龙旺庄街道办事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部分猪场的房屋实施征收,并签署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本次征收的房屋建筑面积为56,479.60平方米,莱阳市龙旺庄街道办事处支付烟台龙大地上建筑物、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各项补偿费用共计145,145,837.16元。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甲方:莱阳市龙旺庄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三、《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1、乙方房屋建筑面积56,479.60平方米(审定数)。
  2、甲方支付乙方地上建筑物、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各项补偿费用共计145,145,837.16元,大写壹亿肆仟伍佰壹拾肆万伍仟捌佰叁拾柒元壹角陆分整。
  3、第一次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预付补偿款40,000,000.00元,大写肆仟万元整。
  4、第二次付款:甲方于乙方完成搬迁且所涉土地挂牌公告公示结束后8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补偿款105,145,837.16元,大写壹亿零伍佰壹拾肆万伍仟捌佰叁拾柒元壹角陆分。
  5、因设备给予全部补偿,补偿后全部设备归政府所有,进行国有资产处置。
  6、甲方预先支付乙方部分补偿款,乙方收到补偿款后开始搬迁工作。乙方原则上应于2026年3月15日前结清所用水、电、暖及土地租赁等相关费用并将猪场及所处宗地按照现状交付至甲方,乙方搬迁后,后续猪场地上附着物及设备等事项处置与乙方无关。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征收的光山猪场系公司母猪养殖场。公司已提前做好相关搬迁方案,并将积极与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妥善安排本次搬迁工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本次房屋征收是为了满足莱阳市清洁能源基地项目建设而实施的,交易定价依据合理有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财务初步测算,本次征收补偿预计产生收益3,671.22万元,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莱阳市清洁能源基地项目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光山母猪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2021年至2025年度已披露的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由盈利变为亏损,其余年度盈亏性质不发生改变。
  2、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募投项目结转固定资产后未停止利息资本化,并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利息资本化,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一借款费用》第六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导致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相关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7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龙大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19”)规模为95,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950万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0万元。其中,66,500万元用于建设“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28,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自可转债起息日起,以66,500万元作为本金基数,按照摊余成本法每季度测算本募投项目利息资本化金额,分别计入2020年至2024年度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368.71万元、1,907.30万元、3,084.89万元、3,290.53万元、3,448.20万元。上述部分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准确。
  1、公司部分项目转固后,未停止转固资金相对应利息的资本化,导致2021年至2024年少计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225.23万元、397.95万元、530.87万元、538.61万元。
  2、公司自2021年8月开始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临时补流,用于补流的资金仍然进行了利息资本化,导致2021年至2024年少计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73.38万元、1,873.03万元、1,807.83万元、1,799.51万元。
  二、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受影响的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2021年度至2025年度已披露的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年度报告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部分项目,不影响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列示,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由盈利变为亏损,其余年度盈亏性质不发生改变。具体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以下如无特别说明,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一)对2021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2、对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上述更正同步调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应部分。
  3、对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4、对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上述更正同步调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应部分。
  (二)对2022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2、对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上述更正同步调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应部分。
  3、对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4、对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上述更正同步调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应部分。
  (三)对2023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2、对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上述更正同步调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应部分。
  3、对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4、对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上述更正同步调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应部分。
  (四)对2024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2、对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上述更正同步调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应部分。
  3、对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4、对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上述更正同步调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应部分。
  (五)对2025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2、对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上述更正同步调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应部分。
  3、对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事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持续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财务会计信息检查,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报告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对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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