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陈思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陈思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具体原因是公司银行借款逾期,陈思伟为公司的授信融资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申请诉讼保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冻结陈思伟上述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思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陈思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外,陈思伟尚未收到关于司法冻结的任何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 2.本次司法冻结事项,系公司债权人申请的诉讼保全程序,若公司银行借款逾期未能及时解决,公司控股股东陈思伟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被要求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等风险,同时陈思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会进一步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司法冻结事项目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也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