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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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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奥维 公告编号:2026-01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三亿元、股票交易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
  单位:万元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由于子公司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金属制品业务处于停产、停工状态,本报告期收入同比上期大幅下降。同时通信设备制造业务规模缩减,综合导致本年亏损加大。
  2、资金占用未按照约定时间还款,相关债权的回收仍存在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审慎判断逾期影响,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3、公司子公司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的存货由于被江苏大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公司针对该存货确认相应的资产损失。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31日起至2026年1月29日已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低于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2026年1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6〕第8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奥维 公告编号:2026-02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6年1月29日,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6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奥维,证券代码:002231)将自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2026年1月2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60元/股,收盘总市值为2.08亿元,已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已触及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奥维,证券代码:002231)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终止上市决定、退市整理期安排及退市后安排
  (一)停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6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交易类强制退市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因此,公司股票将自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
  (二)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6条相关规定,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在收到或者深交所公告送达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以在先者为准,下同)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交所提出听证要求,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有关听证程序和相关事宜,适用深交所有关规定。公司对终止上市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或者深交所公告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文件。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书面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1条相关规定,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上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由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并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议意见。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议意见。深交所根据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退市整理期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强制退市后,进入退市整理期,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除外。因此,公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四)退市后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6条相关规定,强制退市公司应当在深交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强制退市公司在股票被摘牌前,应当与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签订协议,聘请该机构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登记结算等事宜。强制退市公司未聘请主办券商的,深交所可以为其协调确定主办券商,并通知公司和该机构。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披露相关公告(公司不再具备法人资格的情形除外)。
  三、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首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公司已于2026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终止上市的首次风险提示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公司已于2026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告为公司股票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奥维 公告编号:2026-02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6〕第83号)。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在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29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本所拟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
  特此函告。”
  如深交所最终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涉及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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